刊登日期: | 2016/7/22 |
發文日期: | 2016/7/22 |
發文字號: | 府建管二字第1050063815號 |
主旨: | 有關貴公司申請續發工程手冊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貴公司105年07月19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;准予核發第壹本附冊。 二、公司資料: (一)公司名稱:昌群營造有限公司。 (二)負責人:許登旺(身分證字號:N1222*****)。 (三)登記證書字號:綜丙Q字第Q00126-002號。 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公誠里西安路21號1樓。 三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暨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領證冊手續。 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 五、本案僅就所附書面資料為之認定,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 |
正本: | 昌群營造有限公司 |
副本: | 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 |